刑事法文章
(高雄張景堯律師)當事人違反保護令案件無罪確定
本件被告客觀上雖未依限完成精神治療之處遇計畫,然尚難認其具備違反保護令之主觀犯意。原審判決同此認定,以本件依據檢察官所舉之事證,尚未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,而得確信被告有違反保護令犯行之故意,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、第301條第1項規定,為被告無罪之諭知,認事用法並無違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