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法文章
民事-(高雄張景堯律師)銀行法吸金案,法院判准被告應賠償壹仟伍佰陸拾貳萬捌仟伍佰元
被告徐00、楊00故意以虛構不存在、且佯稱可獲高額利潤之碳權投資詐欺原告等人,致原告等人陷於錯誤,而各將如附表「投資金額」欄所示金額,匯入被告徐00、楊00實際經營之被告公司系爭帳戶內,致受有損害,則原告等人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、第185條第1項前段規定,請求被告徐00、楊00對其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,自屬有據。